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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

时间:2025-04-10 17:16:55    点击量:

  武汉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具体提取条件、提取次数及额度等详见全文。

  (一)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改住房、集资住房、存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

  ➤ 职工及配偶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可以选择下列情形之一,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一)支付购房款。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凭《不动产权证书》提取的,每36个月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

  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的,可以在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凭房屋主管部门备案购房合同提取一次。

  (二)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仅使用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在正常还款6个月后即可办理,之后每12个月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商业贷款金额;

  使用住房组合贷款的,在正常还款6个月后即可办理,之后每36个月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商业贷款金额。

  (三)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照《委托扣划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执行。

  (四)偿还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使用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在正常还款6个月后即可办理,之后每12个月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金额。

  ➤ 职工及配偶购买第二套自住房的,可以选择下列情形之一,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同时自动终止首套自住房提取:

  (一)支付购房款。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后,可以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自住房购房总价。

  (二)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照《委托扣划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执行。

  (三)偿还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使用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在正常还款6个月后即可办理,之后每12个月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金额。

  ➤购买存量住房的,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满6个月后,方可办理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从异地转入本地的,需正常逐月缴存满6个月后,方可办理提取。

  ➤ 职工及配偶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除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首套自住房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外,不能办理其他提取。

  ➤同一套住房在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除偿还首套自住房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外,不能就该套住房再办理提取;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同时自动终止首套自住房提取。

  ➤职工及配偶婚前已购买自住房的,婚后可以就婚前房产各自办理提取,也可以选定其中一套房产共同办理提取;职工以配偶名下房产(含共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结婚登记满6个月后,方可办理提取。

  ➤ 职工及配偶就一方婚前房产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双方本人签订确认(承诺)书后办理,如婚姻关系发生变化,根据提取记录认定使用情况。

  ➤职工及配偶无自有住房或者具备公租房配租资格的,每年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用于支付上一年度房租,不限提取次数,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租房提取限额。租房提取限额根据本市租金水平和租房面积等因素确定。

  ➤本市既有住宅的房屋所有权人及配偶加装电梯的,可以在费用支出后36个月内提取一次,提取限额不超过该户电梯建设费用中(不含电梯运行维护费用)个人实际出资金额。

  ➤ 职工及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的,职工及配偶本市自住房遭受火灾、地震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同时注销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四)本市户籍,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停缴满24个月的;

  (五)非本市户籍,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停缴满6个月的。

  ➤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同时注销其住房公积金账户。

  政策来源: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通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武汉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对话框发送【公积金】可获武汉公积金政策+业务办理最新动态、查询/缴存/提取/贷款/商转公等业务办理指南、网上办事入口、线下办理地点地址+电话及各类材料下载入口等。

  注意啦,武汉公积金贷款额度和比例已经出炉,需要买房贷款的朋友务必提取了解,具体武汉公积金贷款额度和贷款比例请看正文。

  武汉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具体申请办理条件、材料及办理地点等详见全文。

  武汉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地点及办理流程等,详见全文政策指南。

  武汉存量房(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及咨询电话等详见全文指南。

  武汉新建商品房(一手房)公积金贷款包括购买新建商品房、集资合作建房等自住住房贷款,办理条件、材料及方式等详见全文指南。

  武汉符合条件的朋友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类型、申请条件、贷款额度等详见全文政策指南。

  武汉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具体申请条件、材料及办理方式等详见全文。

  武汉职工若是离休或退休,符合相应条件,即可申请提取公积金,具体申请办理指南如下。

  武汉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只要符合条件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具体申请条件、材料及咨询电话等详见全文。

  【导语】:武汉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具体提取条件、提取次数及额度等详见全文。

  (一)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改住房、集资住房、存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

  ➤ 职工及配偶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可以选择下列情形之一,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一)支付购房款。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凭《不动产权证书》提取的,每36个月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

  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的,可以在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凭房屋主管部门备案购房合同提取一次。

  (二)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仅使用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在正常还款6个月后即可办理,之后每12个月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商业贷款金额;

  使用住房组合贷款的,在正常还款6个月后即可办理,之后每36个月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商业贷款金额。

  (三)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照《委托扣划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执行。

  (四)偿还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使用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在正常还款6个月后即可办理,之后每12个月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金额。

  ➤ 职工及配偶购买第二套自住房的,可以选择下列情形之一,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同时自动终止首套自住房提取:

  (一)支付购房款。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后,可以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自住房购房总价。

  (二)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照《委托扣划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执行。

  (三)偿还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使用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在正常还款6个月后即可办理,之后每12个月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金额。

  ➤购买存量住房的,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满6个月后,方可kaiyun网页版 kaiyun入口办理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从异地转入本地的,需正常逐月缴存满6个月后,方可办理提取。

  ➤ 职工及配偶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除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首套自住房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外,不能办理其他提取。

  ➤同一套住房在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除偿还首套自住房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外,不能就该套住房再办理提取;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kaiyun网页版 kaiyun入口后,同时自动终止首套自住房提取。

  ➤职工及配偶婚前已购买自住房的,婚后可以就婚前房产各自办理提取,也可以选定其中一套房产共同办理提取;职工以配偶名下房产(含共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结婚登记满6个月后,方可办理提取。

  ➤ 职工及配偶就一方婚前房产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双方本人签订确认(承诺)书后办理,如婚姻关系发生变化,根据提取记录认定使用情况。

  ➤职工及配偶无自有住房或者具备公租房配租资格的,每年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用于支付上一年度房租,不限提取次数,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租房提取限额。租房提取限额根据本市租金水平和租房面积等因素确定。

  ➤本市既有住宅的房屋所有权人及配偶加装电梯的,可以在费用支出后36个月内提取一次,提取限额不超过该户电梯建设费用中(不含电梯运行维护费用)个人实际出资金额。

  ➤ 职工及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的,职工及配偶本市自住房遭受火灾、地震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同时注销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四)本市户籍,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停缴满24个月的;

  (五)非本市户籍,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停缴满6个月的。

  ➤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同时注销其住房公积金账户。

  政策来源: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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